【评选目的】
通过网络文化传播创新活动评选,引导我市互联网站主动发挥网络文化建设生力军作用,积极运用新技术、新业务,不断创新文化传播的内容、形式、手段、渠道,切实提高我市社会主义先进网络文化的传播水平和能力,以优秀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评选时间】
2011年8月1日至9月30日
【评选对象】
市内经合法注册和登记备案的各类网站(含新闻网站、政务网站、文化教育网站和社会商业网站等)在2010年1月至2011年7月间所开展的网络文化传播创新活动。
【参评条件】
(一)、切实履行法律责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舆论导向正确;
(二)、切实履行社会责任,积极传播有益于提高民族素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进步的网络文化,提供丰富、健康、优质的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有一定的社会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切实履行道德责任,坚持文明办网,自觉抵制“三俗”之风,大力倡导社会公德和行业道德,在行业和网民中有美誉度和公信力;
(四)、致力于网络文化传播的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手段创新和服务创新,有具体的创新载体和明显的传播实效,得到互联网业界和网民的肯定。
【活动安排】
评选活动分以下四个阶段开展:
组织动员(8月1日—8月15日)
各区、县(市)对辖区内网站自2010年以来的网络文化传播创新工作进行调研摸排,组织媒体进行广泛宣传,动员辖区内网站组织符合参评条件、创新成效显著、工作亮点突出的创新活动参评。
推荐上报(8月16日—9月10日)
各区、县(市)对辖区内参评网站的创新活动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审核,根据推荐名额择优做好材料上报工作。市级单位直属网站的创新活动须经主管(主办)部门审核后推荐报送。
初评公示(9月11日—9月20日)
主办单位对各地、各市级单位推荐报送的参评网站创新活动进行初选,产生15个候选创新活动进行上网公示,接受网民评议和投票。
终评表彰(9月21日—9月30日)
主办单位组成评委会,根据参评创新活动的创新做法和网民投票结果,最终评选产生我市网络文化传播创新活动。对获奖网站,主办单位将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
【联系方式】
各地、各部门推荐报送材料统一寄送至:市委外宣办(网宣办)网宣中心
地址:杭州市文二路268号3楼(邮编:310012)
联系电话:0571-85369325
传真:0571-88800867
电子邮箱:xwb.wxzx@hz.gov.cn
截止日为9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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