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噼噼啪啪”……前天晚上9点多,杭州景江城市花园某幢高层下,爆竹声声响个不停。居民们以为放几分钟完事了,没想到10多分钟之后,响声还是不绝于耳。由于礼花燃放声音吵得厉害,居民不堪其扰拿起电话报了警。住19楼的李先生被杭州警方治安罚款500元。
前天晚上巡警赶到之后,查明是李先生由于乔迁之喜在家里摆了一桌,虽然时间已近晚上10时,李先生还是到楼下放起了烟花爆竹。价值上千元的礼花放了半个多小时。李先生被带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据杭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六大队樊勇为大队长介绍,根据《杭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条例》第五条规定,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视情节轻重,个人处以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警告。当事人拒不交纳罚款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今年以来我们已经处理了20余起同样因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而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樊勇为大队长介绍说。
“今年以来由于开张庆典、红白喜事不当燃放烟花爆竹引起了多起火灾事故。”樊勇为大队长说。警方希望通过媒体,呼吁广大市民了解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律规定,尽量使用其它安全文明的庆祝方式。
2008年2月15日,杭州中山中路一家美容美发用品店燃放“开门炮”引发火灾,店铺二楼全部烧毁,所幸无人伤亡。
2007年5月19日,杭州闸弄口新村唐某为庆贺女儿出嫁,在单元门口燃放四挂鞭炮(200响)和16只二踢脚,引发601室火灾。
2007年5月6日,信义坊小区居民杜某因婚庆燃放烟花,导致一幢高楼阳台晾晒的棉被着火,共有4户住家遭到不同程度的损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