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是第二次经济普查单位清查工作启动的第一天,清查工作在我市全面铺开。
在省府大院里开设的浙江省行政中心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登记点,成为杭州市经济普查单位清查的“第一站”。省经济技术协作办的会计朱历明早早来到登记点,手里拿着填好的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清查表,还有两张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经普查员仔细检查后,他顺利地交了表。随后,各单位相关工作人员也陆续带着执照、公章、报表等到现场,积极配合单位清查工作。短短半天时间里,省府大院内上百家单位填报了单位清查表。
临近中午,钱江市场鞋类批发市场里的庄菊仙正在打理自己的店铺。“您好,请您配合做一下登记工作”,拱墅区红建河社区普查员储静静来到了庄菊仙的面前。虽然有点诧异,但看到储静静胸前的证件,听了对清查工作的简单介绍,庄菊仙很配合地提供了自己的户名、地址、电话、营业收入情况、税务登记号等情况,完成了个体经营户清查表的填写。“照这个速度下去,我和另外两位同伴,今天就可以完成这个市场的清查工作”,储静静说,“明天还得到对面的钱江服装小商品市场去清查。”
昨天,随着清查工作的正式启动,和储静静一样,杭州市的上万名普查员纷纷走上了各自的工作岗位。杭州市经济普查办有关负责人说,一些个体经营户由于“怕露富、怕收费、怕泄密、怕麻烦”,对经济普查经常心存抵触。其实,这些顾虑完全可以打消,因为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所取得的资料,仅用于普查之目的,不作为任何部门对各类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征税、罚款、收费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工作人员对单个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提供的调查资料,将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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