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店经营被逮住了,当事人不但拒不签收执法文书,还讥讽旁边一起依法受处的店家:“真傻,签了单子就得罚款啊。我就不签,看他们能把我怎么样!”然而,即使没有签字,他的违规行为在旁人的作证下,依旧难逃处罚。
张某是在祥符月亮路上经营大饼、麻花之类的早点。为招徕生意,他经常将物品移至店外超范围经营,影响了行人过往和市容观瞻。7月27日上午,城管祥符中队执法队员在巡查中发现,张某及周边几家店占道经营,桌、凳、食品等摊子铺得很大,超出门窗均在2米左右。执法人员在现场取证后,开具了接受调查通知书。但张某拒绝在执法文书上签字。对此,执法队员请来了社区人员作旁证,并全程进行了录像。由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拱墅区城管执法局对其作出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8月初,当执法队员将处罚决定告知当事人时,张某傻眼了。慑于法律的威严,在行政处罚决定书开出的第十五天,张某乖乖到银行缴纳了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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