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很多人对红灯和协管员的警告视若无睹,却不知道危险就在身边。
25日上午,广州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张桂芳在该市整治交通秩序专项行动动员大会要求,专项行动要全警投入,并用各种手段,对行人、行车违章进行严惩。怎么个严法?“最好罚他一个月三分之一的工资,这样就没有敢再违章了。”
不知道主管一个大市的政法委书记“三分之一”的罚款数据有没有依据,也不知道媒体有没有错误传达了书记的正确意见,更不知道已经非常善于、敢于罚款的交通警察们是不是已经在忠实践行书记的指示。我只是感觉有些紧张,噤若寒蝉般的紧张。
这个市的月工资是多少?来自新华社的报道,早在2005年,广州市公布的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就达到了33839元,月平均工资达2820元;2008年,该市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187元,月均3365元。一次就罚掉1000多块,我想,确实没有人敢再违章了。
岂只不敢再违章了,大概都不敢上街了吧。何者?一来,重赏之下必有勇夫,这句话虽然是古时候泛着霉味的话,但现在依然管用。一般违章罚款一百、五十都已经让一些执法者目光如鹰隼般犀利了,一旦上涨10倍,那将是怎样一种群狼趋羊的行为呢?
再者,即以目前的罚款额度,五十元至两百元之间,已经赋予执法者极大的自由裁量权了,如果再行扩权,恐怕路上只剩下警察了。媒体报道,一些运输车辆上常常发现大叠的驾驶本封皮,每个封皮里边夹一张五十元人民币,干什么?对付沿路执法的利器。
其三,我向来不惮以最坏的恶意揣测那些有执法权力的人,假设罚款可以达到工资的三分之一,行人、行车者怕是很难保证自己不被扩大了的权力边界灼伤。且这种灼伤,往往是很少找到可以与之对等的谈判可能的。相信走在路上的中国人都有体会。
最后,也是我希望表达的另外一个层面的意思是,广州市这位领导为什么在论及处理行人及普通行车者时,措施这么具体、方法这么有力,而对于另外一些严重侵害公民道路权、严重违反道路管理法的行为,要么是语焉不详,要么就是压根不去触及?
比如说,对于众人痛恨多年却无可如何的军警车辆违法行为,只是轻描淡写“一律通报车主单位”;对于领导车辆,“也不例外,如果领导司机违章三次被抓,将不得再做该领导的司机。”这样含混不清的处罚,如何能够根治群众平时见惯了的特权违章?
至于说,领导车辆违章三次,司机不得再做领导司机,尽管道出了领导司机的尊荣之处,却也明明白白的让人感到了天旋地转的恶心。司机和秘书一样,不过是权力的影子罢了,执法不触及权力,却只是扑打影子,天知道这是一出什么样的滑稽戏。
还有那些城市里每天都差不多上演的临时交通管制,其肆意侵犯公民道路使用权却毫无惭色,这又是一种怎样的交通违法行为呢?群众当然拥护那些应该的管制,但现在的问题是,随便一个小小的官员随便一件小小的事情,都可能让全体行路者伫立等待。
因此,整治交通很重要,但更重要的是要搞清楚事件的先后顺序。不要总是动辄把扳子打到普通人的屁股上,不要动辄以工资三分之一的断人衣食的作为强迫平民,不要本来是提倡守法却自己先走到违法的道路上去。请问,月工资三分之一的罚款额度,是能够信口开河的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