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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公寓地下车库涉嫌二次收费
2008年07月04日  04:55:26    杭州网

347个车位租出去了维护费却由1112户业主共同承担

昨天,德胜路清水公寓小区的一些业主给每日商报热线85051890打来电话,讲述了小区地下停车库给他们带来的烦恼:小区建成五年,地下车库的车位使用权按照18万元/个的价格卖给了有需要的业主,但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却要从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出。不少业主开始质疑,地下车库的维修费用是否该由买了车位使用权的业主分摊?

部分业主

347个私人车位为什么要1112户业主承担维护费?

昨天下午,清水公寓的业主陈先生找到每日商报,讲述了他的困扰——

陈先生说,清水公寓有4个地下车库,共347个车位。这些车位的使用权已经出售给了有需要的业主,物业公司每个月还向这些业主收取30元/车位的服务费。前些时候,业委会发现,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是从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出的,这让没有买车位的业主们觉得不公平。“我们小区共有1112户人家,并不是每户人家都买了地下车库的车位使用权,我觉得,地下车库的维修费用不应该平摊到我们全体业主头上。”陈先生说,“我认为,地下车库的使用权已经售出了,谁使用了地下车库就应该支付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更何况,物业公司已经向这些业主收取了每个月30元的服务费,维修养护费用自然应该从这笔服务费里支出。”

记者来到清水公寓采访时,在物业公司遇到了业委会主任史阿姨,她代表全体业主正在与物业公司沟通地下车库的维修费用问题。

史阿姨说,小区内的不少业主都和陈先生持有同样的意见,“买了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的业主总共300多个,既然他们买了使用权,自然应该承担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如果物业公司收取的每月30元/车位的服务费满足不了维修养护费用的支出,我们建议物业公司将这笔费用上调至每月35元/车位。”

物业公司

地下车库是小区公共空间

清水公寓的物业公司是绿城物业,管理员宋先生表示,地下车库属于小区的公共空间,除了买了车位使用权的车主以外,一些业主也会通过地下车库进入住宅,因此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该从小区的经营性收入中支出。

宋先生说,物业公司向买了地下车库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们收取的每月30元服务费,主要是用于地下车库挡车器和照明用电、地下车库保洁、管理等开支,也是经过物价局核准的收费。

“当初物价局核定的收费是35元,是物业公司将费用下降为30元的。如果有业主觉得这个收费低了,我们会跟全体业主协商决定要不要将收费上调,但这笔费用和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无关。”宋先生说,“地下车库作为小区的配套设施,不仅仅用于停车,也可用于人防工程,应该属于小区的公共空间,而不是买了车位使用权的业主们独有的,自然该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养护费用。”

律师说法

使用权售出后谁使用谁维修

业主与物业公司各执一词,乍一听双方都有道理,但是,究竟哪一方的看法才是正确的呢?记者咨询了浙江援手律师事务所潘永明律师。

潘律师认为,业主们的看法更合理也更有法律依据。根据《物权法》对所有权的区分,虽然地下车库已售出的车位只是售出了使用权,没有产权,但买了车位的这些业主在某种程度上对车位有一定的所有权。这些车位一经售出,就不再是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空间了,而是买了车位的业主所有的,不应该由全体业主来承担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

潘律师指出,物业公司针对这些买了车位的业主,已经收取了一笔服务费,这笔服务费就应该包括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现在,物业公司一边收取这笔费用,一边从小区经营性收入中支出地下车库的维修养护费用,这种做法涉嫌二次收费,不合理。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赵依里实习生徐捷 詹逾    编辑:王凤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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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浙江六和律师事务所律师 郑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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