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义务工作者的定义(简称义工)
义务工作者指任何人自愿贡献个人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基于良知、信念和责任,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义务服务的人。(义务工作者即通常所说的志愿者)。
二、《全球志愿者宣言》对志愿者(义工)的意义做的阐述
义工服务是公民社会的基石。它可以激发人类最高贵的情操--追求全人类的和平、自由、机会、安全和正义。在这个持续变迁的全球化时代,世界正在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相互依存,也越来越复杂。通过义工服务的参与,无论是个人或集体行动,可以达到以下的目标:
1、维护及强化社区、关怀及服务等各种人道价值观念;
2、每个人作为社会的一个成员,都可以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并可以终生学习及成长,充分发挥个人潜能;
3、消除差别,加强沟通,使我们得以生活在一个健康、持续发展的社会中,齐心协力,开拓创新,迎接我们共同面对的挑战,塑造我们共同的未来。
4、让全社会共同参与,鼓励社会成员通过一段时期的义工服务,发现并解决全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
5、为没有发言机会的人发言;
6、促使更多人参与公益事业义务工作;
7、补充而不是取代其他部门所负责的事务以及受薪人员的工作;
8、帮助人们吸收新的知识与技能,充分发挥个人的潜能、自立性与创造力;
9、促进家庭、社会、国家和全球团结。
三、 2000年,包括中国在内的60个国家共同签署联合国大会A/RES/55/57号决议
1、充分考虑义工服务对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贡献;
2、号召政府在各自社会中营造有利于讨论义工行为特点和发展趋势的环境;
3、推动政府考虑吸引更多的人参与义工服务的手段;
4、鼓励政府、非政府组织、私营部门、联合国系统、杰出人士和其他相关参与者采取一切可能的手段推动义工服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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