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 3月1日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
杭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翁钢粮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认为,一年来,市中级人民法院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要求,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会议对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年来的工作表示满意,决定批准翁钢粮院长所作的报告。
会议要求,市中级人民法院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司法更公正,诉讼更便利,程序更公开,审判更高效,裁判更权威”为目标,践行“三项承诺”,发挥职能作用,完善便民举措,规范司法行为,创新管理机制,加强自身建设,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为建设覆盖城乡、全民共享的“生活品质之城”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