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交通厅发出紧急通知:为抗击冰雪灾害,全力组织好运力,确保春运旅客运输,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客运车辆(包括临时加班车辆和包车)免收车辆通行费事宜通知如下:
自2008年2月5日零时起至2008年2月9日24时止,对15座(含)以上客运车辆(包括临时加班车辆和包车)凭县级(含)以上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或“道路客运线路标志牌(包括加班牌、包车牌、春运证)”一律免收车辆通行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