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年人公交免费问题,现在公交企业的意见越来越大。而且就目前来看,老人公交免费确实存在挥霍社会公共资源的弊端,该怎么解决呢?”昨日(17日)省人大代表、广州市财政局长张杰明建议“发放定额羊城通取代老人公交免费”。(1月18日《新快报》)
当年政府制定老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的初衷是为了体现全社会对老年人的关 心,让老年人无偿地享受到公共交通的便利服务。老人们工作了一辈子,为社会创造的价值到底有多大?这是无法用数字描述清楚的。退休后,他们的收入已无法与昔日相比,生活压力徒然增大,老人出行问题渐渐引起了社会的关注,政府于是为民所想,制定并实施了老年人免费乘车优惠这一广受人民欢迎的利民政策。然而,今天张局长却因为质疑老人出行的目的性而提出了要让老人有条件地享受福利政策的建议!张局长对老人们的指控显得是那样的言之凿凿,似乎老人们都是浪费公共资源的凶手!
我们暂且不论老年人浪费公共资源与否,既然优惠政策得以实施,那么无论老人选择何时出行,选择到哪一个目的地,他们都有权享受优惠政策。再说,到底什么样的出行目的和什么时间出行才不会浪费资源呢?政府有没有任何的文书对此进行规定?难道要让每一位老人步行几公里去买菜,步行几小时把小孩子送到学校那样才是节约资源呢?果诺如此,老人免费乘车的福利政策岂不形同虚设?!退一步说,即使存在着财爷所说的浪费公共资源的情况,这也只是极少数人的行为而已,社会上的大多数老年人都是会为后辈人着想,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决不会与后辈人争坐公交车的。
那么,实行老人乘车优惠政策后所遇到的最大问题是什么呢?是老人浪费公交资源还是老人出行时间不当而造成交通运力紧张呢?这些确实是优惠政策实施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但决非是最主要的问题。自从实施了老人免费乘车优惠政策后,公交企业的收入确实受到影响,公交公司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大倒苦水,称自从老人免费乘车后,公交公司的每位员工每年都要为老人乘车贡献一万多元,也就是说每人的年收入少了一万多元!他们还表示,企业并不应承担这种强制性的公共责任,企业要自负盈亏,公共福利不应当施加在企业头上。确实如此呀!福利政策是由政府制定并实施的,政府理应为此负起责任,公交公司因为这一福利政策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理所当然应由政府买单。由此可见,公交企业并不是对优惠政策不满,更不是对老年人不满,而是对政府把本应承担的责任推给他们而不满,这才是这一优惠政策实施后的最大问题呀。
难道政府没有能力为这一优惠政策买单吗?就笔者看来,恰好相反,政府是有足够能力为此项政策担负起全部的责任。近年来,广州GDP增长迅速,广州政府的经济收益也因此逐年增长,在经济一片大好的情况下,政府是完全有能力承担这一福利政策所需的费用。对比一年1000多个亿的公务消费,政府只要拿出10亿就能回报占人口20%的老人,何乐而不为呢?
然而,张局长不但对主要的问题避而不谈,反倒把矛头指向了老人,竟然还提出了“老人年补200元乘坐公交”的建议。我们来看看200元能坐几天的车吧。如果按每天最少乘坐一次公交车计算,一天就得花费4元钱,按30天一个月来计算,那么每月需花费120元的车钱,也就是说,200元最多只能坐两个月甚至更少的公交车。你看,张局长多有才呀,他轻轻把大刀一挥,便把老人本应全年享受免费乘车的优惠一下子砍剩2个月,这是何等的精明!这个建议确实能为政府省了一大笔花费,但是,广大老人的利益却因此而遭受到无情的侵害,政府本来一翻好意的福利政策就这样被张局长的“精明”活生生地阉割掉。
为国家奉献了一生的老人理应获得政府的尊重和爱惜,政府实施的免费乘车优惠政策并不是对他们的施舍,而是一个有良心的政府对劳动人民的回报,这更是政府应孩承担的责任!我们不能因为个别人的个别行为就对所有老人妄加指责,更不能因此而急不可待地夺走本应属于老人们的优惠政策,这是极其不负责任的。胡锦涛总书记新年在天津看望老工人时说:“尊老敬老爱老是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的标志。”我们希望全社会都能关心老人,爱护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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