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温家宝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保持物价稳定工作指出,近期,成品油、天然气、电力价格不得调整,供气、供水、供暖、城市公交等公用事业价格以及学校的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不得提高,保持医疗服务价格稳定。尿素、磷肥等化肥价格也要保持稳定。(《南方都市报》2008年1月11日)
从去年以来,物价出 现了比较大的上涨,为此,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多次主持召开会议,多次深入民间调查,多次到困难群众中间征求意见,问长问短,关注民生的殷殷之情可见一斑,但是,在稳定物价的工作中,“上大动,下小动”,甚至“上动下不动”的现象也不少见,可以说,一些地方在稳定物价中的消极作为是造成如今物价居高不下的重要原因。
稳定物价需要多个部门的相互协调,更需要涨价者对政府的理解和对老百姓的体恤,如果稳定物价,每次非得总理亲自研究部署,即使这样的部署能够取得阶段性的成绩,但是,更多的会附加上运动式的烙印,如果更多的部门能够按照长远稳定物价的思维来对待物价工作,将责任感、紧迫感和创新感融会贯通在一起,首先自己认真对待了,反复研究了,切实行动了,那么,总理就会会心地笑了,老百姓就会欣慰地感谢政府。
稳定物价,就是现在和今后相当长时间内最大的国计民生问题,只管建设,不管建设成本,只管GDP,不管CIP(消费指数),只管城市扩张,不管人民的物价承受力,只管自己的政绩,不管物价引发的通货膨胀,只管抓所谓的大工程,忽视稳定物价不力带来的民心涣散工程,这都是工作不善于抓重点的表现,领导干部要学会“两手弹钢琴”,“两手抓”,稳定物价,现在就是最好的检验时刻。
按理说,稳定物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做坚强的法律后盾,对于违法规定者,如果监管部门能够本着对国家负责,对地方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意识,在监管物价上积极作为,科学作为,物价不是不可以下降;我们还有《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现在如果问,面对一系列的涨价现象,监管部门到底处罚了多少单位,这些单位中,包括石油,电力等能源垄断部门和企业有多少个,是怎么处罚的,力度够吗,如果仅仅是说得多,做得少,那就别怪方便面、啤酒等企业跟风涨价。
稳定物价,不能非得总理亲自部署,也不能拿国际性做幌子,更不能非得等上级开会才动弹,老百姓利益无小事,物价上涨就是老百姓的大事情,更是政府的大事情,各级政府部门,积极想办法,动脑子,想法子,出点子,围绕稳定物价工作,价格主管部门应该在对重要商品价格变动频繁监测的基础上,加强价格和成本调查,用法制手段和市场手段促使企业合理定价,在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基础上,结合修改后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让稳定物价成为检验积极行政和科学行政的试金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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