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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非得执行死刑愿捐遗体 转塘碎尸案嫌犯昨出庭陈述
2006年01月18日  10:00:48    杭州网

警方当时与都市快报联手公布案情 一时间400余市民提供线索650条

警民联手共破命案的新举措 引起央视和新华社高度关注 认为是构建和谐社会的新贡献

法庭上他惟一的熟人是本报记者

“转塘碎尸案”昨天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69岁的蔡耀庚杀害70岁孟某一案,曾在杭州引起巨大反响。

昨天的法庭上,没有像往日那样挤满受害
人和被害人的家属、朋友。旁听席上,除了七八个记者,没有其他人。

公诉人:杭州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员唐弘韬。被告人辩护律师:杭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吴红民。上午9:25,女审判长“咚”敲了一下法槌:“带被告人蔡耀庚到庭!”

蔡耀庚虽然瘦小,但背挺得很直。在两位法警的解下,他平静地走进法庭,没戴手铐,没戴脚镣,与以往杀人嫌犯的审判有点不同。

蔡耀庚走进法庭,发现了坐在旁听席第一排的都市快报记者,他冲她笑了笑(2005年9月23日,记者应蔡的请求,进看守所采访蔡耀庚)。距上次在看守所见到他,已经过去近4个月,蔡没有大的变化。站在审判席上,他垂着消瘦的双手,五指笔直,除了皮就是骨头。难以想象,就是这双手,这个弱不禁风的老头,杀了一个比他强壮的老妇。“姓名?”审判长问。“蔡耀庚。”“今天庭审的人中,你有没有回避的请求?”“没有。”

起诉书说,蔡为了满足虚荣心而撒谎,为了阻止谎言被识破而杀人

审判长宣布法庭调查开始。公诉人宣读起诉书。杭州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2005年初,蔡耀庚结识被害人孟,后两人交往。其间,为博取孟的好感,蔡编造了各种谎言并以各种借口敷衍了孟的多次追问。直至2005年8月17日,蔡自觉已无力继续蒙骗孟遂产生杀人歹念。

2005年8月18日凌晨,在西湖区转塘镇暂住地,蔡趁在此留宿的孟熟睡之际,用钢丝紧勒孟的颈部,致孟窒息死亡。蔡将孟的尸体肢解,分三次抛尸。

起诉书说,蔡为了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向孟撒谎,为了阻止谎言被识破,故意杀人,为了隐匿罪证残忍地分尸、抛尸,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232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蔡耀庚,你对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有无异议?”审判长问。“没有。”“辩护律师,你对起诉书有无异议?”“没有。”公诉人讯问:“你和被害人孟有没有冤?”“没有。”“既然没有冤,为何要杀她?”“因我的一则谎言引起的。从虚荣心来讲,我总不能对她说我是劳改犯,我说我是退休干部,在青年路有套房子。天热时,她说要看看我的房子。8月17号……”“蔡耀庚,简洁点。说你为什么要杀害孟?”公诉人打断蔡的话。“我觉得17号是关键的一天!”蔡耀庚回了一句,继续按照自己的思路说下去,“8月17号这一天……”“蔡耀庚,你可能没听清公诉人的问题,他是问你为什么要杀害孟?”审判长打断蔡的话。“你有必要把她杀死吗?”公诉人换了一个方式问。“杀人总要杀死的喽。”蔡耀庚答。

审判长讯问:

“与孟交往的目的是什么?”

“我这辈子孤苦伶仃一个人,如果有一个老太婆跟我在一起生活,哪怕是短暂的,也是一个安慰。”说到此,一向说话流利的蔡耀庚突然停顿了一下,“就想有人陪陪。”

“为什么对她说谎?”

“我不能说实话。”蔡耀庚忽然提高了语声。

“有没有去过她家?”

“去过三次。”

“哪三次?”蔡耀庚没有吱声,约停顿了两分钟的时间。

“4月份,有一次,我记得,她还弄热水给我洗脚洗脸。”

法庭辩论

公诉人建议对蔡处以极刑

公诉人宣读了检察院的公诉意见书。“蔡在青年时期就因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在服刑期间不思悔改,组织越狱罪又被加刑5年,1983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又因犯盗窃罪于1994年9月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蔡耀庚的美好时光大多在监狱里度过。年逾古稀又犯下滔天大罪,公诉人的心情是非常沉重的。

“蔡耀庚曾受过系统教育,在那个时代,能读完高中的,应该是个人才。公诉人希望蔡耀庚能静下心来深思自己的人生。警告世人引以为鉴。“蔡耀庚主观上有杀害他人的故意,客观上杀人碎尸,且在刑满不到5年之内又犯罪,系累犯,根据《刑法》第232条,对蔡耀庚应从重处罚。”蔡的辩护由一首打油诗开头。三次被审判长打断:现在是给你辩解的机会,要有针对性

当审判长宣布由蔡耀庚为自己辩护时,蔡平静地从左边口袋里掏出了5张写得密密麻麻的自述书。

自述书以他自编的一首打油诗开头——人生匆匆,凄风苦雨七十春。一世飘零,无依无靠了残生。“1937年,我出生于旧知识分子家庭,我的父亲是访员,也就是现在的记者……”“蔡耀庚,简单点,说说与案子有关的事。”审判长打断说。“已经很简单了。1945年8月,我上学;1951年初,小学毕业;1957年秋,高中毕业,失去了升学机会……后来又去了甘肃。1983年回杭,母亲已去世,妻早已改嫁。因为没有房子,没地方落户口,我到处流浪打工……”

审判长再次打断说,“蔡耀庚,现在是给你辩解的机会。你要选有关系的来说。”

“好的,我现在就省掉两点,说第四点,”蔡耀庚跳过一页纸,继续朗读。

“苦酒是自己酿的,就要自己吞下。2005年2月我结识孟,交往后,感情与日俱增。为了维系感情,才编出了这么一个谎言。但一句谎言引出两条人命,却是我始料未及的……”“这是最后的辩护,要有针对性,不要偏离主题。”审判长说。“那就简短点。我说最后一点。“大错已经铸成,无法挽回。杀害孟是事实,但起因上却是由孟引起的……”“这些在庭审调查中已经举证过,说没有说过的。要不要请你的辩护人为你辩护?”审判长再次打断蔡的话。“我这里还有最后一部分,这对我很重要。”蔡坚持说,“这个表明这是一起偶发的、没有预谋、没有准备,是仓促间失去理智、非有意谋杀的案件。“杀了人后,我深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道理,迟早会被公安抓到,因此也没有外逃。但我缺乏自首的勇气。被抓住后,我就主动交代清楚,不扩大不缩小,不避重就轻。“据此,根据刑法第61条规定,可以择情从宽处理,客观上有因可循,主观上,并非蓄意谋杀,敬请法庭从宽处理。”

“倘若非得执行死刑,我有个附带请求,将我的遗体捐赠给浙江省医学院作为解剖用,一个老人的尸体,我想医学院还是不多的。执行死刑后,遗体无罪。我生前对社会有害无益,死后让我对社会作点贡献,也算认罪悔罪。“2006年1月15日。蔡耀庚。”辩护人辩护:蔡为掩盖谎言杀了人,而这个谎言是为了留住被害人。请求对蔡从轻处罚“2004年,蔡出狱后,也曾向往过平静的生活,找一个老人陪伴他度过余生。特别是对孟有了好感后,为留住孟,他编了谎言。但纸是包不住火的。在被害人一再逼问下,他感到喘不过气来,他觉得自己良好的形象将在孟的心中消失,且真相就要展现在世人面前。”辩护人认为基于以上原因及蔡的认罪态度好,请求合议庭对蔡从轻处罚。公诉人答辩:蔡的谎言是肮脏的,丑陋的

蔡的谎言是出于虚荣心,这不是美丽的谎言,而是肮脏的、丑陋的,依法应该严厉处罚。

审判长问被告人和辩护人还有没有答辩?辩护人答:“没有。”蔡耀庚答:“没有。”审判长让蔡作最后陈述。蔡答:“我在纸上都写着了,前面已经说过了。”

审判长宣布,蔡故意杀人罪成立,并将择日宣判。

庭审历时一小时三十二分。闭庭后,记者们都等在门口,过了约十分钟,法警着蔡走出休息室,送他上囚车。

蔡走过采访过他的都市快报记者身边,笑着打招呼:“你好!”

转塘碎尸案侦破经过

2005年8月21日西湖转塘一带的池塘里发现女性尸块。西湖警方成立专案组侦查。

9月7日,西湖警方委托都市快报公布抛尸现场部分物证,并邀请市民一起分析案情并提供破案线索。

一时间,转塘碎尸案成了杭城街谈巷议的主要话题。400余市民提供线索650条。在市民的积极参与下,9月16日中午,西湖警方在杭州近江一老年茶室抓获了正在打麻将的蔡耀庚。

9月22日,蔡向警方提出请求,想见一见《都市快报》记者。9月23日下午,记者严峰与蔡耀庚面对面交谈了三个小时,次日,都市快报以两个整版篇幅刊登了此次访谈。

转塘碎尸案,警方联手媒体破案这一创举,引起了多家中央媒体的关注,并得到肯定。都市快报先后接受了央视《共同关注》、《东方时空》和上海新闻频道以及新华社的专访,并已在去年10月、11月分别播发。

2005年11月28日新华社播发专题《警方办案出“新招”公开案情让公众参与破案》,以近5000字的篇幅和4张图片,详尽报道了杭州西湖警方联手《都市快报》,发动群众参与破案的全过程,并对这一举措给予了高度评价,指出这是媒体利用自己的优势,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的新贡献。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严峰吕明合    编辑:孙冬梁(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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