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观海,江西省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院技术顾问,教授级高工
主要观点:
当前我国风景名胜区事业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存在着两大突出问题,一是由于仍有部门同志,特别是那些手中掌握着地方政策和决策权的领导同志,对风景名胜区这一国家特殊珍贵资源——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保护型社会公意事业的性质、定位依然认识不清,分不清风景名胜区事业同旅游业之间的根本区别,他们如同抓经济产业一样来抓风景名胜区工作,使一些风景名胜区出现了扭曲的产业化定位、背离的开发方向、异化的体制蜕变等"旅游产业化"的危险趋向,二是我国风景名胜区现行管理体制的严重不适,存在着国家对各地风景名胜区的主管权利影响的诸多重大缺失,主要表现在:国家层面上对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权限及工作深度不到位,国家主管风景名胜区工作职能部门机构设置的强度不到位,国家对风景名胜区范围的法制建设力度、执法渠道及监督不到位等,这也是成为造成目前风景名胜区在保护和建设上种种矛盾和问题的主要客观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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