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要追溯到4年以前。
“我被大昌公司骗了!”2002年11月13日,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了浙江省武义县某茶叶有限公司经理陈某的报案。
大约半年前,陈某的公司与烟台市大昌经贸有限公司(化名)初某某签订了共同出口茶叶到朝鲜的工矿购销合同,并向初某某交付了4.5万元的佣金,然而在验货时,陈某被告知自己的货物数量不 足不能出口,已交的佣金不予退还。越想越觉得不对劲,陈某选择了报案。
案件很像一起经济纠纷,谁知从那之后,通过从工商部门或是上级公安机关转交过来的案件警方发现,和陈某一样佣金被扣的报案突然增多了,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共接到38家企业报案,这些企业全部是来自江浙、上海、南京等地的个体私营企业,涉案金额达110多万元,而受害企业的目标都指向了同一家公司———大昌经贸。
38家企业的雷同遭遇让民警意识到,背后很可能隐藏着一个组织严密的诈骗团伙。
2002年11月28日,芝罘公安分局对此案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分管局长赵和平挂帅、经侦大队大队长曲冠令具体指挥的侦破班子,并将此案立为合同诈骗案展开侦查。立案当天,4名民警根据报案人提供的线索,对位于车管所西侧的大昌经贸有限公司的仓库进行了突袭。
抓捕历时三年半,逃往外地的嫌疑人竟然还在开公司诈骗
在大昌经贸有限公司的仓库里,警方将正进行“验货”的3名工作人员抓获,在警方实施抓捕时,海宁一五金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陈某某正在仓库里“验货”,看见刚才还装模作样的验货人员转眼被抓,已经交了3万元佣金的陈某某才知道自己上了当。
经查,这3名犯罪嫌疑人是大昌经贸的业务员,公司主要负责人已不知去向。据交待,该诈骗团伙成员大都来自辽宁丹东。根据线索,公安机关一边加大对3人的审讯,一边调集警力,展开搜查。
从2002年11月份到今年3月份,在三年半时间里,公安机关先后赶往丹东、沈阳、大连、天津、济南等地获取犯罪证据,期间为抓捕主要犯罪嫌疑人,民警先后四次前往丹东。
2003年7月,警方获知线索,有一批人在天津某公司以同样手段进行诈骗,当即前往天津。在天津,发现其始作俑者正是本案犯罪嫌疑人之一初某某,遂将其抓捕。2004年4月,经过7个昼夜的不眠守候,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张某某在丹东被一举抓获,据了解,在从烟台逃往丹东后,张某某竟然又在丹东大张旗鼓地开办了一家贸易有限公司,继续实施合同诈骗。今年1月,逃窜在丹东一个体企业打工的马某某被抓获归案,春节之后,随着犯罪嫌疑人之一庞某某被北京警方抓获,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全部落网。
经审讯,张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采用合同诈骗骗取佣金共计110万元,至此,烟台有史以来历时最长的合同诈骗案全线告破。
诈骗程序极为“严谨”,外商、商检人员都是假冒,所骗货物能开“百货商场”
经审讯,该诈骗团伙主要成员都是丹东人,其中还有一些受过治安处理的无业游民,此外还有来自河北、大连等地的无业者,成员近20人。早在2000年,该团伙就在大连成立公司,实施合同诈骗。2002年2月,祖籍烟台大疃的张某某带领团伙成员来到烟台,在大昌经贸有限公司租了3间房间,开始干起了合同诈骗的勾当。
据交代,公司的主要负责人是张某某和马某某,以大昌经贸有限公司的名义,伪造朝鲜一家株式会社的委托函,将委托函复印件发送到各个企业网上,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与企业联系。他们自称有出口货物到朝鲜的能力,骗取信任后,要求对方邮寄产品样品,随后伪造朝鲜方的邀请函,邀请企业负责人来烟台签订合同。签合同时提出企业须交纳一定数额的佣金,用来给外方“好处”和做招待费,并与之签订一份伪造的购销合同。
企业负责人来烟后,张某某等人便找来假冒外商、假冒商检人员等陪同其一起验收样品,而在验收样品时,每家企业的货物都无一列外不合格。原因何在?
原来,企业的样品一来,张某某便专门安排人在样品上动手脚,不是令其缺斤少两,就是故意损害外包装。验货时候一到,自然就可以以数量不够、质量太差等诸多理由为借口,拒绝货物出口,而佣金不能退还。
为了让企业不起疑心,张某某会“安慰”企业负责人,让其回去对产品质量进行整改,整改合格后公司上门验收,如果合格仍然可以出口。但当企业“整改”后请其上门验收时,其则以外商太忙、公司业务多为借口推托。在实施合同诈骗期间,其涉猎的产品种类繁多,衣服、鞋帽、金属制品、茶叶……几乎囊括了全部轻工产品,堆满了货物的仓库堪称一座“百货大楼”。
诈骗案呈现智能化趋势,至少有一半的企业没来报案
“在经侦大队接触的合同诈骗案中,这个案子非常典型,这说明合同诈骗案已经不再是低级的只用一张虚假合同来行骗,而是向智能化犯罪转变了。”芝罘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有关负责人不无担忧地告诉记者,面对日趋智能化的犯罪分子,企业自身的保护意识成为最薄弱的一环。
据了解,在38家受害企业与张某某等人的接触中,几乎没有当事人对骗局产生怀疑。事实上,在张某某等人成立公司进行诈骗的过程中,他们所骗公司远不止38家,粗略估计,数字至少在两倍以上。
记者在警方提供的一份由大昌经贸和瑞安市某锁厂的往来文件中看到,其中有包括通知、协议、佣金收据、韩文协议、工矿产品购销合同、入库单等在内的一套完整的文件,面对这样“严谨”的程序,难怪受害企业会深信不疑。
不仅如此,犯罪嫌疑人租住在真正的大昌经贸有限公司的办公大楼里,很容易打着其旗号招摇撞骗,而朝鲜某株式会社也确实存在,有的企业负责人打越洋电话进行落实时,也不会露出马脚,而那些伪造的委托函全部都是韩文印刷,不懂韩文者根本无从辨认。
诈骗团伙主要犯罪嫌疑人的平均年龄在45-50岁之间,其中,大专文凭的张某某是文化水平最高的人,身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的庞某某是个文盲,除了会写自己的名字之外,什么字都不会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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