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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开始“回归”(上)
2004年09月16日  09:36:53    杭州网

“新的经济适用房政策可以说是带有革命意义的,开启了经济适用房的新时代。”日前,《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四部委〈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文件,正式印发到市建委和市房管局等相关部门,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对照文件这么评价这一新的政策。

自从今年5月13日,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和中
国人民银行发布《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后,杭州6月1日起开始暂停办理经济适用房准购证,并对原经济适用房政策进行修改,而新政策到底有哪些变化,始终牵动着市民的心。有关政府部门接到正式文件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新政策较之以往最大的改变便是对这类房屋性质与购买对象界定更明确了,经济适用房作为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更向解困房、保障房性质转变,原带“福利”性质的申请人职级、职称将不再作为享受条件。

每一次政策变动,总会使一部分人受益,另一部分人损失。那么,新政策到底有哪些变化?又“割”掉了谁的利益?不妨让我们从杭州经济适用房政策的演变过程来分析。

取消福利突出解困

规定

第一条:经济适用住房是政府提供政策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政策性商品住房。因此,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销售和管理工作必须确立“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经济性、解困性的原则,为真正解决本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提供保障。

第十一条:取消原按不同职务职称确定申请人经济、住房准入标准。严禁将经济适用住房作为招商引资或奖励进行分配;严格控制专项用房,并不再新开政策口子。

分析

看似就这么两段短短的文字,实际道出了经济适用房政策的大变化。自从杭州经济适用房诞生以来,我们一直以这样一种标准来“分配购买”这种带保障性质的房子:一般干部职工70平方米、科级(中级职称)80平方米、处级(副高职称)90平方米,等等等等。在以前,不同职称不仅代表工作资历,也是作为享受某方面福利的一条硬杠杠。虽然福利房的时代早结束,但参照职位、职称决定享受经济房面积大小,多少还带那么点“福利”的味道。换句话说,经济房在某种程度上的确承担了福利分房取消后部分“补偿性”的功能。

如今,职务职称在申购经济适用房中再也没有了价值,想想也是———本来这是具有保障性质的商品房,它本来就应该与职务职称毫不搭界。这种标准的取消,使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回归到它本就该有的状态。

经济适用房性质开始真正向“解困与保障性”转变,其功能也集中在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上。如果说,1998年取消福利分房,只是住宅建设市场化和住房消费货币化开始的话,那么经济房新政策“福利”性的终止,意味着福利真正退出这一领域。

单单从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来看,我们也可以发现其中的进步。在以前,我们对经济适用房是这么定义的:是行政划拨土地、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以保本微利为原则,面向中低收人职工家庭出售的普通商品房。从中可以看出,它是面向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而其社会保障的痕迹却难寻觅。与之不同,新政策对经济适用房的定义明显加重了“限定”、“保障”和“政策”等词。

供应对象范围严控

规定

第十二条:符合下列条件的家庭可以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房:1、持有市区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军队人员),属中低收入家庭(家庭中低收入,指按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以下者);2、无房或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12平方米和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3、符合1、2项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者。

家庭住房面积的核定,包括申请家庭已经享受实物分房,通过市场方式购买(商品房或存量房)、赠与、继承等途径取得的所有住房,其建筑面积均纳入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核定范围。

第二十一条:对已领取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尚未购买的居民中已婚无房户、年龄已满35周岁的单身无房户、现住房建筑面积48平方米(含所有住房)及以下住房困难职工、居民,优先供应经济适用房。对其他已领取经济适用房《准购证》但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居民,目前暂缓参加预登记和选房,今后视房源供应情况另行通知。

分析

“开着宝马去买经济房!”曾经被作为老百姓诟病经济适用房“口子过大”的一个极端的例子。自1999年以来,关于经济适用房的适用对象长时间里是模糊的。因为它是分给中低收入家庭住的,而国家在划分家庭时,只把它分成了三档:高收入家庭购买市场商品房、中低收入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最低收入家庭租住廉租房。记得在当时,不要说一般大众,就连政府管理者对这“中低收入”也难以界定。于是在当时的杭州,关于能否购买经济适用房的问题上,专业人士会给你这样的提示:你自认为是高收家庭吗?你是最低收入家庭吗?如果两者都不是,那当然可以购买。

而从国家的提出住房体系来说,它对“中低收入”家庭描绘也是“量大面广”的,这个群体要占到全部家庭的70%,发展目标也是“以经济适用房为主体的住房供应体系”,这样一来,经济适用房口子大也就不足为奇了。

也正是因为这样,据最新统计,杭州市共已发放了6万多张经济适用房准购证,而还有5万多持证者尚未买到房子。若按每户80平方米计算,需求量就有400多万平方米,足足可以消化数年。

但事实上,经济适用房的火爆并非一贯如此。杭州市居住区发展中心副总工程师卢士青回忆说,大规模排队“抢”经济房是从近江家园开始的,在此之前的三塘经济适用房,推出后还要到处做广告,参加展示,想尽办法做促销,经济适用房处于“房等人”的阶段。2000年下半年,随着商品房涨价,经济适用房与商品的差价拉大,这类房产品开始供不应求。2001年2月5日,杭州经济适用房开始真正摇号销售、轮候供应。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林亮    编辑:周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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