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建造经济适用房将肯定以中小套型为主;原带“福利”性质的职级、职称将不再作为准入标准……市委宣传部昨日向在杭各媒体通报了这一最新消息。
据了解,我市已确定了经济适用房新政策的框架,其中对市民最关心的住房建筑面积作出了重大调整。也就是说,中套住房建筑面积将严格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住房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高层、小高层可增加建筑面积10平方米。市民可放心的是,目前已办理经济适用房立项手续、未领取建筑施工许可证和开工建设的项目,市建设、规划等行政主管部门将按控制面积进行及时调整。
购买经济适用房准入制度是人们关注的另一焦点。据介绍,今后申请购买(或承租)一套经济适用房者,必须是持有市区居民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属中低收入的家庭(指收入低于按市统计局向社会公布的上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乘以家庭人口数),或者是无房、现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低于12平方米和建筑面积小于48平方米的住房困难家庭,要么是符合上述两项条件、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上的无房单身者。同时,新政策取消了原按不同职务职称确定申请人经济、住房准入标准;严禁将经济适用房作为招商引资或奖励进行分配;严格控制专项用房,不再新开政策口子,并逐步将拆迁安置用房从经济适用房的建设、销售中分离。
据悉,调整、完善后的经济适用房政策,还分别对职责和管理范围、建设用地和规税(费)贷款、招投标制、住房价格、选房以及超面处理和办证、上市交易等作了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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