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权威人士透露,杭州二手房交易将取消“先评估,后交易”的原则,不久以后,二手房买卖双方房屋成交后,可直接按成交价缴纳各类税费,费用负担将减轻。
据了解,新规定的相关文件将在近期成文公布,此后二手房交易的缴税依据将以成交价为准,只有征税部门对某宗交易成交价的真实性表示怀疑时,才将房屋交由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若卖方对此评估结果持有异议,可由指定评估公司进行再次评估,其费用由财政承担。
杭州二手房评估的原则在1999年就已制定,当年公布的《杭州市市区房改房上市交易管理试行办法》第6条规定:房改房上市交易实行准入制度,按照“先评估,后交易”的原则办理。此政策的初衷是为避免买卖双方通过虚报成交价而逃税,具体的缴税原则是,房屋交易价高于评估价的,以交易价为标准纳税;低于评估价的则按评估价纳税。
一直以来,二手房评估收费标准为卖家缴纳评估价的0.4%,买方无需承担费用。而从去年10月份开始,标准作了调整。就卖家而言,如果是私房,评估费为评估价(或成交价)的0.3%,而如果是房改房,评估费用为200元/件。对买家而言,一次性付款无需缴纳评估费,而如果按揭的话,需缴纳0.3%的抵押评估费。
也就是说,一套评估价(或成交价)为100万元的私房,卖家需要缴纳3000元的评估费,而以按揭方式购房的买家也得缴纳3000元的抵押评估费。
有关人士表示,二手房评估政策调整,是为了尽量减少二手房上市的交易成本,这一方面可实际减少买卖双方的费用支出,另一方面更简化了程序,从而使二手房上市更为通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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