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整顿房地产市场秩序,规范交易行为,确保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前不久,杭州市国土资源局、物价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出通知,规定杭州市区经济适用房上市交易要补缴土地出让金。
经济房要补交出让金
经济适用房是用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困难的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供地是行政划拨的,其土地出让年限为70年,自该房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目前经济适用房有两种形式:经济居住房和经济解困房。根据通知规定,自办理房屋产权证之日起,经济居住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经济解困房10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在达到规定年份后,如果想上市交易,经济居住房出让方应计缴对其减免的包含级差地租和大市政配套费在内的土地出让金以及相关规费,经济解困房在计缴上述费用后还应计缴原政府给予的补贴资金。开发建设单位在销售经济居住房、经济解困房时,应在销售合同中注明其上市交易需补缴的费用标准。
三种计算办法
对经济适用房不同阶段的销售,实行不同的计缴政策。在2001年2月5日前签订购销合同,或公开摇号销售后已签订购买意向书的经济适用住房,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按房改房上市交易补交的出让金标准乘以分摊的土地面积,由出让方缴纳,不作年限修正。在2001年2月5日至2003年3月31日之前已领取《商品房预售证》或公开摇号销售后已签订购买意向书的经济适用住房,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其经济适用住房享受面积部分,需计缴的土地出让金为杭州市物价局下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批复文件中核定的商品房价格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之间的差价。在2003年3月31日后领取《商品房预售证》的经济适用住房,在达到规定年份后上市交易的,其经济居住房享受面积部分,需计缴的土地出让金为杭州市物价局确定的同类地段、同类商品房市场价格与经济居住房价格之间的差价。据悉,经济居住房、经济解困房出让方到杭州市财政部门补缴土地出让金及相关规费后,由受让方凭缴款收据,到杭州市房产管理局、国土资源局办理相关权属交易和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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