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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购房贷款高利率执行难


(2004-02-05 09:23:46)

据海峡都市报:近日,在某银行办理了按揭贷款的林先生准备为父母再买套房子,当他向这家银行提出申请时,工作人员告诉他,由于他已经按揭了一套房子,第二套房不能按国家规定的住房贷款利率5.04%,而必须执行普通商业贷款利率5.76%,首付比例也要达三成。这让林先生感到不解,同样是按揭,为什么第二套房子的门槛一下子高了这么多呢?

点评:林先生的遭遇自然起因于去年中国人民银行发出的121号文件规定:如果借款人申请个人住房贷款购买第一套自住房(高档商品房、别墅除外),商业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不得浮动)执行;购买高档商品房、别墅、商业用房或第二套以上(含第二套)住房的,商业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不得给予任何优惠。这一规定将对“炒房”行为起到一定作用。但在现阶段,像林先生这样“霉”的人可能不会很多,原因是目前银行间的客户信息还未达到完全共享的程度。各家银行都在自己的系统内执行上述政策,购买者在同一家银行按揭两套以上的房子会给予相应限制。如果精明的炒房者第二套房子贷款在另一家银行办理,而两家银行之间并没有进行信息的共享,银行就无法从根本上控制客户的多次贷款炒房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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