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周小高童小锋
都市快报讯一个16岁的少年,一个旁人眼中的好学生、好孩子,因为对性的好奇与无知,一念之差成为杀人犯。昨天,兰溪市人民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
据了解,被告张洪(化名),1987年4月出生,被捕前是兰溪某初中的学生。今年6月10日,他看到受害人李兰(化名)独自一人在邻居李飞(化名)家,因出于好奇、想看看女人身体,就翻墙进入李飞家,对李兰进行非礼。在遭到反抗后,张洪怕传出去名声不好听,就产生杀人灭口的念头,先后用三把不同的刀对李兰进行砍刺。在认为受害人已经死亡的情况下,张洪对现场进行了清洗,并将受害人藏在床下,之后逃离现场。当晚九时许,李飞回家后,将受害人送往医院。经法医鉴定,李兰已构成重伤。6月16日,张洪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洪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应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由于犯罪未遂、未满18周岁、投案自首等原因,可以适用有关适度从轻处罚的法规。
法庭上,张洪在回答法官的提问时说,他所在的学校没有生理卫生课,他的性知识是通过网络和书籍获得的;他杀害李兰、清洗现场的手段是从电视里学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