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潘海燕
每日商报讯近日,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消费者投诉,反映其在“益元参号”购买的3支“野山参”可能有质量问题。这3支“野山参”均附有“国家参茸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证书,经杭州市药品检验所检验,这3支“野山参”均存在拼接现象,其中2支“野山参”拼接了其他参类的根茎。对此,杭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按《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依法作出严肃处理。据杭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人士介绍,凡是在杭州地区销售的标识为生晒山参、野山人参、野山参等,一律须按国家药典标准人参项下生晒山参的规定进行检验,经营人参的企业应持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并有参茸、中药材或中药饮片经营范围。未经省市药品检验机构检验的人参类商品一律不得作为药品销售。药监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山参最好到正规药店购买。如发现问题,请向96311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