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上城区委宣传部(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区委宣传部是主管意识形态及精神文明建设的区委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指导全区理论学习、理论研究工作以及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党员干部群众的理论教育,抓好基层宣传(政工)工作队伍建设。
(二)负责规划、部署全区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性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负责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新闻舆论和对外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区的宣传报道工作。
(四)负责从宏观上指导精神产品的生产,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区文化市场的指导、管理和检查工作。
(五)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区政工专业技术干部的培训、职称评审、考核工作和对宣传干部的培训工作。
(六)协助区各有关部门做好专项工作的社会宣传。
(七)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委宣传部设3个职能科室。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是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由区委宣传部负责管理。
(一)办公室
负责承上启下、内外协调,掌握工作动态;做好部机关文秘、信访、档案资料管理工作;选编信息资料和评选推荐优秀调研文章;协助部领导处理日常行政事务工作;负责部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
(二)理论教育科
负责全区干部政治理论教育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协助区委做好党委中心学习组的服务指导工作;配合区有关部门抓好区管干部的理论学习轮训工作;负责协调全区党员政治思想教育工作;编写党课教材;指导全区各基层党校建设;负责全区理论宣传、理论研究和理论队伍建设的组织、指导、协调工作;组织全区宣传干部的培训学习。
(三)宣传报道科
负责组织全区重大经济、社会宣传和形势任务、方针政策教育活动;负责全区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规划、指导和研究;负责组织和管理企业政工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干部群众思想动态的调查研究与分析;负责《上城信息》的编印工作;负责全区宣传报道工作以及对外宣传新闻报道工作的管理和业务指导。
(四)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全区精神文明建设的规划部署、组织协调和检查督促工作;组织和协调全区性的群众精神文明建设重大活动;负责创建文明城区竞赛活动及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创建活动的组织指导、检查评比工作;牵头组织开展“三德”教育活动;组织评选在精神文明建设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负责全区爱国主义教育活动的规划、组织协调;牵头组织区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命名,指导全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对全区文化市场的指导、管理和检查工作。